校园建设处考勤制度

发布人:校园建设处 | 发布时间:2018年11月07日 11:18:29 | 访问量:

校园建设处考勤制度

1.考勤办法:工作日由考勤人员负责对校园建设处全体工作人员考勤登记,并在每月结束前两个工作日将考勤表送处长审核签字。

2.考勤要求:

(1)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按时上、下班。特殊情况及时告知有关领导。

(2)上班时认真工作,不擅自离岗。

(3)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,一天以内向副处长请假,一天以上向处长请假,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
(4)未经准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,并视情节轻重报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岗位津贴。若无故迟到、早退者,视情节轻重报学校扣发岗位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