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人:校园建设处 | 发布时间:2017年05月08日 | 访问量:
校园建设处部门职能
校园建设处是在校党委、行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规划和实施全校基本建设任务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各种规范,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。
二、按照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及校园规划,结合资金筹措、项目实施要求等因素,合理编制项目建议总体规划和基建年度规划、报批和监督实施。
三、负责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委托勘测、设计。
四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、标准等组织工程项目施工、监理与材料设备的招投标,做好合同会签工作,施工管理工作,组织工程竣工验收,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,对工程质量、进度、安全、投资控制全面负责。
五、代表学校对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进行监督。
六、收集整理存档基建档案材料,包括前期资料、设计文件、施工技术资料、会议纪要、竣工图纸和交付资产资料等归档工作,及时送存学校档案室,部门档案室留存重要材料复印件,并按杭州市城建档案馆要求报送工程相关材料。
七、加强基建管理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尤其是队伍廉政建设。
八、配合审计处和跟踪审计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的审计、结算工作;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工程款的支付、结算工作。
九、负责保修期内工程项目善后服务工作;负责学校基建工作方面与省、市、区等有关职能部门联系与协调工作。
十、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