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人:校园建设处 | 发布时间:2018年11月07日 11:15:25 | 访问量:
校园建设处招标文件会签制度
凡基本建设招标文件、由拟稿人起草、核稿人复核、视情况征求律师意见,校园建设处处长签字后,报审计处、公共事务与资产管理处、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会签,分管基建校领导审批后盖章。
如招标过程中需发布招标答疑或招标补充文件的(不包含招标投诉复函),由校园建设处处长签字后报分管基建校领导审批后盖章。如有必要,可报送校相关部门会签。